欢迎访问山东恒源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恒源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新闻资讯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装设计规范

2024
7/15
被阅读:819次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装设计规范

1.探测器安装

① 探测器应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易于检修的场所,探测器安装地点与周边工艺管道或设备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0.5m。

② 检测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时,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距地坪(或楼地板)0.3m~0.6m;检测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时,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在释放源上方 2.0m 内。检测比空气略重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时,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在释放源下方 0.5m~1.0m;检测比空气略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时,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高出释放源 0.5m~1.0m。

 ③ 环境氧气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距地坪或楼地板1.5m~2.0m。

④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宜安装于大空间开放环境,其检测区域长度不宜大于 100m。

weixinjietu_20231201095045

2.报警控制单元及现场区域警报器安装

①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人机界面应安装在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等建筑物内。

②现场区域警报器应就近安装在探测器所在的报警区域。

③现场区域警报器的安装高度应高于现场区域地面或楼地板 2.2m,且位于工作人员易察觉的地点。

④现场区域警报器应安装在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易于检修的场所。

640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装设计规范
上一条:应急管理部13号令《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元旦施行! 下一条:英孚莱参加中燃协安全委员大会载誉而归

联系我们

山东恒源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经理

电话:15376523413

网址:www.tdlas.com.cn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安居街道豪德商贸城J区52号楼1-2层0106号

进入手机站

进入手机站

添加微信

微信二维码


山东恒源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号:鲁ICP备2024057947号-1公示信息